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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身離開

 愛的反面不是恨,是漠然。

  愛一個人,願意傾自己所有,為了對方付出自己的一切而不顧後果。喜歡一個人,有時也願意付出,但不會是全部,也不會是不顧一切的那種。

  愛一個人,愛過之後會是怎樣的?恨,只是表面的。如果你還恨的話,那說明你對他(她)還是有感覺的。一對戀人分手後,女的在她的朋友面前手自己是怎樣怎樣地恨他,甚至在談到他的時候都咬牙切齒,但自己在心裡卻不止一次承認自己還是愛他的。

  真正的恨不是在朋友提到他(她)時作咬牙切齒狀,也不是在嘴上恨是輕蔑地“哼”的一聲,更不是在見到他(她)時對他(她)破口大?,說他(她)如何如何欺騙自己的感情,浪費自己的青春。戀愛是兩個人的事,不存在浪費的問題。

  真正的恨一個人,或者說不再愛一個人了,那應該是沉默的。沉默得一言不發,波瀾不驚的那種。

  如果哪一天,你發現那個愛你的人不再主動與你聯繫,和你在一起時也不再多說一句話,甚至在你對他(她)無理取鬧時也不再像以往那樣和你爭吵,取而代之的只是毫無表情的沉默或是輕揚嘴角。那麼,他(她)已不再愛你了!你的存在與否對他(她)來說已不重要,你在他(她)耳邊說的話語對他(她)而言就像一個陌生人的嘈雜,他(她)可以以一個陌生人的寬容來忍受,絕不會有太過複雜的表情。

  他(她)不再愛你,但,也不恨你。因為恨也是一種感情,一個真正不再愛你的人是不會恨你的,他(她)不想與你在感情上有任何糾葛。

  如果這樣,我們還能作什麼?

  也許我們應該選擇離開。無論自己是否還愛著他(她),我們都應該離去。死纏濫打沒有用,那只會讓後來覺醒的自己嗤笑當初的自己,想想當時在那個人面前一定丟盡了臉面,顯盡了醜態。我們離開,應該是很瀟灑地離開,而不是和他(她)歇斯底里地爭吵之後還要苦苦哀求對方留在自己身邊,到最後徹底絕望才淚流滿面地離開,那多狼狽,多沒面子。或許,我們應該對他(她)說一些感激的話,諸如感謝他(她)曾經給自己那麼多的愛,一直以來對自己精心的照顧。如果可以,再給他(她)一些祝福。說不定這樣,他(她)會覺得歉疚,覺得他(她)的捨棄是一種損失……

  離開,讓受傷的我們做得瀟灑一點。

  轉身離開,讓他(她)的漠然自己承擔,也給自己的愛一個新的空間。

  轉身離開/有好多話已不用說出來/放在心裡/日子久了或許會變簡單/即使哪天遇見/也可以微笑著擦肩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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