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

責任

1920年的一天,美國一位12歲的小男孩正與他的夥伴們玩足球,一不小心,小男孩將足球踢到了鄰近一戶人家的窗戶上,一塊窗玻璃被擊碎了。

  一位老人立即從屋裡跑出來,勃然大怒,大聲責問是誰幹的。夥伴們紛紛逃跑了,小男孩卻走到老人跟前,低著頭向老人認錯,並請求老人寬恕。然而,老人卻十分固執,小男孩委屈地哭了。最後,老人同意小男孩回家拿錢賠償。

  回到家,闖了禍的小男孩怯生生地將事情的經過告訴了父親。父親並沒有因為其年齡還小而開恩,卻是板著臉沉思著一言不發。坐在一旁的母親總是為兒子說情,開導著父親。過了不知多久,父親才冷冰冰的說道:「家裡雖然有錢,但是他闖的禍,就應該由他自己對過失行為負責。」停了一下,父親還是掏出了錢,嚴肅地對小男孩說:「這15美元我暫時借給你賠人家,不過,你必須想法還給我。」小男孩從父親手中接過錢,飛快跑過去賠給了老人。

  從此,小男孩一邊刻苦讀書,一邊用空閒時間打工掙錢還父親。由於他人小,不能幹重活,他就到餐館幫別人洗盤子刷碗,有時還撿撿破爛。經過幾個月的努力,他終於掙到了15美元,並自豪地交給了他的父親。父親欣然拍著他的肩膀說:「一個能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的人,將來一定是會有出息的。」

  許多年以後,這位男孩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總統,他就是裡根。後來,裡根在回憶往事時,深有感觸地說:那一次闖禍之後,使我懂得了做人的責任。」
返回列表